一、基建国资处工作职责范围
1、负责学校基建、设备工作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以及相关政策的调研与制订工作;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土地、房屋、设备等)的管理,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和产权登记,明晰产权关系,并实施所有权限管理;
3、负责全校设备的购置与教学仪器维修;
4、负责全校房屋和地产的调配与管理;
5、负责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基建任务;
6、负责住房货币化管理等工作;
7、负责学校一万元以上需进行立项、招投标的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二、处领导岗位职责
(一)、处长的岗位职责
1、主持基建国资处的全面工作,并对主管校长负责;
2、研究学校空间拓展方向和远景规划,起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改造计划,并负责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报批、施工管理和预算、决算等管理指导工作;
3、根据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起草学校建设发展及需求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4、全面负责学校国有土地的利用和管理,负责校管房屋的使用和管理。
5、制定和完善处内行政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基建、房屋与土地、国有资产设备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的修订及审核;
6、重视员工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倡和谐的工作环境;
7、负责联系、协调本部门与校内外各部门的关系;
8、全面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仪器设备的采购、供应及维修管理工作;
9、代表学校向上级机关申报可研、规划及建设项目;
10、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处长的岗位职责
1、协助处主要领导做好基建国资处的全面工作;
2、在处长领导下完成分管工作;
3、完成上级领导和处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建办公室
(一)、工作职责范围
基建办公室是负责学校的校园规划,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建设与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发展要求和学校指示,进行校园建设规划。操作程序:组织编制校园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学校批准,报省市及有关部门审批;
2、根据学校有关单位、部门的报修、报建意见以及校舍具体使用情况,编制学校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计划,报校领导审批,并负责实施;
3、根据省发改委批准的基建年度计划及学校指示,申报规划位置,办理项目建设前期审批手续,进行征地、动迁、拆除、地质勘探和建筑设计方案招标,以及进行扩大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根据招投标法规,负责组织工程招标工作,落实施工队伍,签订工程合同,组织技术交底,并办理质检注册及质量监督;
5、根据年度计划,编报材料和设备的使用计划,并按照工作需要组织材料和设备的订货、采购、运输、保管和供应工作;
6、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上级部门的建经政策、规定,负责审核工程预、决算,编审、送审和办理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并按规定填报统计报表;
7、根据国家工程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办理分部、分项工程签证、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及时办理房地产资产入帐,做好工程项目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8、与学校有关单位、部门办理工程竣工交接手续;
9、负责与学校基建工作有关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岗位职责
1、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的总体规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
(3)负责组织编制招标、竞价等有关文件,草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材料设备订购合同;
(4)按照基建计划,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年度维修项目计划及应急维修项目计划;
(6)
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劳动纪律进行考核;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办公室科员岗位职责
(1)、基建项目前期工作岗位职责
①、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计划,负责办理市计委的基建计划和市建委任务通知单;
②、负责报送建设位置和施工图的审批以及办理建设项目前期有关手续;
③、做好施工招标的准备工作,并办理中标手续和合同签证;
④、负责办理市质监站的工程质量注册与交费,以及市档案馆的档案报送和押金的预交与回收;
⑤、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①、协助主任完成学校的总体规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
②、协助主任编制、实施学校年度维修项目计划及应急维修项目计划;
③、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以及技术联络工作;
④、负责工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与竣工验收;
⑤、负责工程进度及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
⑥、负责做好工程保修期的维修,以及房屋大修的技术管理工作;
⑦、负责工程技术档案、监理档案的管理及归档工作;
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标准的应用,推进标准化管理,确保质量与安全;
⑨、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土建、水暖电及装饰工程造价师岗位职责
①、在主任的领导下,做好土建、水暖电及装饰(设备)的各项经济技术工作。并为领导进行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和资料;
②、负责编审工程概、预算和招标工程标底,并及时进行工程决算送审;
③、负责学校年度大中维修计划的决算审查;
④、及时掌握并收集工程设计变更、材料(设备)价格信息情况,准确编审工程决算;
⑤、入工地现场,掌握工程形象进度,为工程盘点、拨付工程款和统计报表提供依据;
⑥、做好预决算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⑦、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工程物资材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①、负责工程物资材料的质量检测,提供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市场信息及参考价格,随时向工程项目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及设备。
②、对工程节余的材料及时清点并妥善保管,以备其它项目可用时使用。
(5)统计、档案资料管理及打字复印员岗位责任
①、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技术资料、图纸、业务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字复印、装订,并负责处内文书收发;
②、负责填报基建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
③、负责基建业务文件、资料的分类、登记、整理和归档;
④、负责资料的订编、借阅登记和催还,并兼管办公用品的领发和管理;
⑤、负责打印、复印机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⑥、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2、负责学校各部门用各种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含低值品、家具)帐、卡的计算机管理;
3、负责全校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和院、系、部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4、负责办理各部门的资产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手续,回收报废的仪器设备,处理残值上缴学校财务处,用于资产再投入;
5、负责全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包括计划制定)、供应及售后服务工作;
6、负责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7、负责学校进口仪器设备的免税办理工作;
8、参与教学、科研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的可行性论证工作;
9、负责向上级领导机关上报国有资产年报、省教委要求上报的各类报表工作;
10、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学校对投入开发经营的全部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学校投入的资产在运营中保值、增值。
(二)、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主管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处领导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3、负责全校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和院、系、部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4、负责办理各部门的资产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手续,回收报废的仪器设备,处理残值上缴学校财务处,用于资产再投入;
5、负责全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包括计划制定)、供应及售后服务工作;
6、负责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7、负责学校进口仪器设备的免税办理工作;
8、参与教学、科研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的可行性论证工作;
9、负责向上级领导机关上报国有资产年报、省教委要求上报的各类报表工作;
10、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学校对投入开发经营的全部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学校投入的资产在运营中保值、增值;
11、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房屋与土地管理办公室
(一)、职责范围
1.负责学校房产管理各项工作,协助处领导制定有关管理规定;
2.负责学校公有房屋和土地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统计工作;
3.根据学校房产管理规定,做好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用房的分配和调整工作;
4.负责教职工集体宿舍的管理,做好住宿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5.根据省市住房制度改革思路,制定并实施学校住房货币化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
6.负责收集和管理全校教职工历年福利分房及货币化分房信息库工作;
7.教职工对货币化分房政策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要坚持原则,热情、耐心、通情达理地做好解释工作,并主动接受教职工的监督与批评;
8.负责家属住宅的分配、调整;办理、协调进户过程中的各种手续;负责空房管理;
9.负责学校有关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办理房屋产权及相关事宜;
10.负责公房出售的政策制定、出售、评估、报表及产权证办理工作;
11.制定房屋维修计划,维修工程的管理监督及预决算的审核工作;
12.负责自管公房的管理,做好租金收缴和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学校公有房屋的租赁管理工作,做好签协、收费和日常管理工作;
14.完成处内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负责房屋与土地管理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勤政廉政,做好房产管理工作;
3、保证学校土地房屋的完整与安全,做好公用房屋管理工作;
4、协助处领导制定房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制定房屋维修计划,做好维修工程预决算的工作。
6、负责分房及房改等工作;
7、负责房屋与土地管理办公室的各项计划的制定;
8、团结房屋与土地管理办公室同志一道履行职责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