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ie_description%>
Ψ Ω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大连水产学院>基建与国资处>重要通知

 

重 要 通 知

 

 

关于教工申请办理通勤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单位:

    为规范通勤补贴管理,后勤基建处对教工申请通勤补贴工作做以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1、填写“教职工通勤补贴申请表(表格从后勤基建处网上下载)”。

    2、携带现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产权证是配偶姓名的,须带结婚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填好的申请表,到后勤基建处办公室进行认证。

    3、每年7月份进行一次重新认证,九月按新认证结果实行,2006年认证截止日:7月28日。

    4、根据水院[2004]109号文件规定,通勤补贴从认证的下月起开始发放,对未及时办理的,概不补发。

5、本办法从20067月开始实行。

 

附:教职工通勤补贴申请表

 

 

 

    后勤基建处

二○○六年七月五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后勤服务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 大连水产学院--后勤基建处  版权所有